九华湖公园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九华湖公园建设项目
项目概要: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81112.56万元在湘潭九华示范区建设九华湖公园项目。项目场址位于湘潭九华示范区东南角,为九华示范区高端配套区的核心景观区,北靠上瑞高速,西接滨湖路,南至学府路,东临规划支路十、滨江路和规划支路十四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公顷(约975亩),其中九华湖水面约40公顷。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。
主要环境影响: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体污染、施工扬尘、施工噪声、水土流失、植被破坏、施工占地等。营运过程中景区游客与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地面径流;小型汽车尾气、公共厕所臭气;旅游车辆道路交通噪声及社会噪声;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。
二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773370226
联 系 人:万 修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单位: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
地 址: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六号
联系人:郭 雯
联系电话:0731-52379857
传 真:0731-52379858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:大体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,收集相关文件,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,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;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,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,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;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,主要工作为汇总、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、数据,给出结论,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。
主要工作内容: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,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,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、废气、废水环境影响评价、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、要求和愿望,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。公示期:2011年11月25日~2011年12月5日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。